《疫苗管理法》施行,冷链监测信息系统起大作用
发布时间:2019-12-06 来源:蓉众恒 浏览:次
今天起,新出台的《疫苗管理法》开始正式施行了。去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于2019年12月1号,也就是今天开始施行。
近日,国家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天津试点已经正式启动,并在全国率先与国家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顺利对接。通过这个平台,监管部门不仅能够掌握疫苗的流通痕迹、准确定位疫苗所处位置,还能全面掌握疫苗使用情况、各省份疫苗库存预警等信息。那么,国家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是怎么运行的?对保障疫苗安全、捍卫人民群众的健康将起到怎样的重要作用?
国家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天津试点,也就是“天津市疫苗追溯监管平台”。这个平台包含面向公众的疫苗查询系统、面向疫苗生产企业的企业服务系统、面向监管人员的监管系统。其中,面向公众的疫苗查询系统为民众提供了天津市药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天津药监”“天津药品查询”以及天津市卫健委的“健康天津”手机应用三种途径,天津市药监局局长王栩冬介绍,通过扫描预防接种证的条形码和输入疫苗批号两种方式查询所接种疫苗的相关信息。
王栩冬:“目前已经实现了两个,一个就是扫小孩的接种本,查询小孩的整体的接种记录,以及每一针的具体的信息。比如说12月1号之后,你打的每一针,应该说在24小时之后就能够在网上准确的查到。”
天津作为疫苗追溯建设试点省市,先行先试,实现疫苗产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顾清表示,这有效强化疫苗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将“最严格的监管”落在实处。
顾清:“通过疫苗的整个流通环节,特别是温度的控制,它会有一个严格的追溯的信息跟踪。那么再到了预防接种点,在受种者接种之前,他还有温度的追踪,所以一直到疫苗接种在受种者的身上,整个的疫苗的环节都是安全的。那么这套系统对安全的整个的环节进行监管、进行监视。”
天津市药监局局长王栩冬表示,天津市药监局将与天津市卫健委合力进一步完善疫苗全程追溯信息化平台建设,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好信息平台,确保全流程监督、全过程跟踪、全链条追溯;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而形成“严管+智管”的监管新模式。
王栩冬:“实时的记录各个环节重要信息,出现了问题了,能够实时的检索时查询,而且一键的通知相关的风险单位实时的第一时间控制,使它的效率、效果都能够得到更大提高。”
全国统一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正在建设中,将于明年3月正式上线
据了解,由国家药监局主导,委托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开发建设的全国统一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正在建设中,将于明年3月正式上线。国内全部疫苗生产企业产品的流向信息和疾控部门的接种信息,都将登录这一平台。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规划与标准处副处长张原表示,我国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以破解疫苗信息化监管不畅难题。
张原:“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疫苗电子追溯系统,与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相衔接,实现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最小包装单位疫苗可追溯、可核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依法如实记录疫苗流通、预防接种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向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提供追溯信息。”
事实上,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作为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的“桥梁枢纽”,串联疫苗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信息,主要实现分发疫苗企业和产品的基础数据、提供编码规则的备案和管理服务、提供不同追溯系统地址解析服务等功能;疫苗追溯监管系统主要用以实现生产、库存、流向查询,以及发布召回警示、风险预警等功能。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董事长吴少祯介绍,将全力保障平台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上线运行。
吴少祯:“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集团的大数据平台优势,与各省级药监局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协同配合,在智慧监管领域进行深入探索与合作。”